沈叔平
沈叔平,1922年1月4日出生,广东省高州县城(高州市)人。1937年入广东省立高州中学借读初三,继而考入高中,1941年毕业。在广东高州中学时,正是学生救亡运动兴盛时期,参加并组织了读书会。1941年入广西大学森林系。1942年又考入了西南联大(抗战时北大清华等校迁往昆明时联合组建)政治系。1944年在联大与爱文艺的同学找闻一多为导师组织《新诗社》。1945年参加过青年军、译员训练班。日寇无条件投降后,返校复学。1945年冬参加‘一二一’学生民主运动,1946年复员入北京大学。1947年毕业后即考入北大法学研究所政治学部为研究生。1948年初参加“民青”,冬,与爱人钱惠廉去解放区。1949年初返北京华北革命大学研究室工作。1951年调干到外国语学院学习英语。1955年至1979年在北京国际书店工作,但1960年至1979年受错误处分,长期劳动。1979年纠正后于1980年返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,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及国际关系学院讲课,讲授西方法律或政治思想史,也编过一些教材。1985年被评为副教授,1987年离休。离休后为商务印书馆的“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”翻译出版了[德]‘康德的《法的形而上学原理》、 [英]边沁《政府片论》,尚有[古罗马]西塞罗的《国家篇,法律篇》,与北大教师朱苏力合译,尚未出版。
